放生真的有「德」嗎?

善性導師講述/編輯部整理

近日,有立委在主持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協商時,主張民眾若無法繼續飼養動物可將動物送到農委會或各地收容所,被認為有變相鼓勵民眾棄養的疑慮,引起大眾嘩然。爭議中還涉及了「放生」的議題,長久以來錯誤的「放生」觀念,又再度受到討論與矚目。

 

從佛法的角度來看,放生的正確觀念到底是什麼?而萬物有靈,憐憫還是慈悲,您做對了嗎?

 

不要隨便放生

問:放生可以消除業障,也是一種累積福德的方式不是嗎?

善性導師回答:

    不要隨便放生。以前放生這件事,鬧過很長一段時間;現在臺灣比較正統的佛教團體都不會隨便放生,因為對生態不了解,可能反而會害死那些生物,這樣哪有什麼德呢?

    放生本身是有德,但話要聽清楚,並不是講放生不好,而是要做規劃,不能隨便放生。譬如說你把新店地區的鳥都抓起來或買下來,然後到屏東去放,牠們可能全部都死光光!或者買來白頭翁,結果放生到都是麻雀的區域,這樣對牠們就造成了傷害。甚至連泥鰍都不能隨便放生,因為地質不一樣,那可能會害死祂們。

    魚更不行,新店溪一帶,就經常被隨便放生;所以報紙曾刊登過,有一陣子那條溪的香魚都不見了,後來才又慢慢復育,然後再放回去。如果你傻傻地買一大堆海裡的魚,拿到新店溪去放,或者拿溪裡的魚到海裡去放,那會害死那些魚!為什麼會有海域的分別呢?因為各種地方產的魚不同,它的生態環境也不同,所以不能隨便放生。不要認為放生都是好的,某部分符合那個因緣可能是好的,但大部分是不符合的。

    放生,在經典上提到有很大的德,但放生要很小心,以免造惡業。我們佛堂以現階段的力量來講,還不適合做這件事。譬如說對那麼多生物和生態都要完全了解,而且要了解哪一個區域屬於哪一個生態範圍,這需要找生態專家組成一個團隊,專門來做這些事情。而且需要很大的地方,起碼要一、兩百畝的土地,專門來做這些事,不然沒有辦法。但那個不是重點,因為修行的目的是要成就,不是放生。

    放生是方便法,譬如有些人身體不好、運氣不佳等等,去放生是有用的。但方法要正確,否則很多放生的人原本出發點是好的,因為方法不對,害死了那些生物,後來身體反而更不好。所以,我們起碼要有這樣的觀念,就是不隨便放生。而且放生是有「法」要修的,所有放生的生物全部都要皈依的;不懂這些修法,就隨隨便便放生,那是不可以的。

 

問:假如被放生的生物死掉了,那表示牠在畜生道的時間縮短,反而有機會去投胎,這不也是一件好事嗎?

善性導師回答:    

    你對牠的因緣並不了解,所以不能隨便干涉牠的因緣。譬如說牠是蚯蚓,本來可能是要去地獄道或人道的,結果又去當蚯蚓了。所以,不要隨便干涉人家的因緣,不要去害牠,萬一弄死的話,牠提早到地獄道更慘。因為你不曉得牠要去哪一道,如果把牠弄死的話,你要去超度牠喔。

減少攀緣 唯獨無情才是真有情

問:如果撿到動物,像是流浪貓、狗等,該怎麼處理?

善性導師回答:

    撿到動物的人是他與這隻動物的因緣,但不管因緣有多深,只要妨礙到修行,就是很大的攀緣。所以,所有的東西都要捨離,包括你認為非常重要的東西也要捨離。在你成就的那一剎那,你再不能捨的也都捨掉了,所以「成就」就在那裡了。

    對於動物的不忍心、不能捨就叫做「慈悲相」,而不是「慈悲心」,真正的慈悲心要證到本心以後才會生起。

    證本心以後你進入實相的境界,動物自然而然也成就了。你們對於這個意義要了解。

    為什麼  釋迦牟尼佛在《金剛經》講實無眾生可度者呢?實際上,沒有眾生需要度,因為祂成佛了,眾生也成佛了。祂成佛了以後,整個法界回歸到實相;實相是「體相一如」、「時空統一」的境界,而不是眾生透過意識去了解的境界。凡透過意識所了解的境界,就叫做妄相、假相。所謂修行,就是思想觀念要跳脱到一個菩薩的境界,不能老是在人的境界裡面。

    我們曾經講過:「唯獨無情才是真有情」,到底什麼是無情呢?就是排除很多障礙和攀緣,真正認真修行,趕快成就。假設你決心要排除這些障礙和攀緣,無論任何攀緣都要排除掉,讓自己很快成就,那麼這個無情就是真正的幫助。否則,「無情」就只是個藉口,讓你獲得世間法上的某種貪欲而已。

    禪宗的修行者幾乎不談這些世間法的問題,因為他們發現世間法是談不完的,很浪費時間。所以,他們把世間法全部都放掉,整個腦筋都是參公案、參話頭。譬如,我們曾經舉來果禪師為例,他整個腦袋裡只有「念佛是誰」這樣而已。但眾生就不行,腦袋裡還有小貓、小狗等一大堆世間法的東西,這些全是阻礙修行的攀緣而已。

 

問:面對可憐的事物,像是看到流浪貓、狗會心生不忍,心情該如何調適呢?

善性導師回答:

    可憐也是煩惱的根,為什麼有些人認為豬被殺很可憐,為什麼不覺得螞蟻被揉死、蟑螂被踩死很可憐?會覺得可憐到底是什麼原因呢?是因為動了意識。

    到了不動意識時,亦即「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」的層次時,這些關鍵、這些問題自然就都清楚了。當住於「第一義」不動時,意識不動自然就沒有煩惱痛苦,就不會受到現象影響;雖不受現象影響,但也不能不知道現象啊!

    在知道現象,而且不受現象影響的情況下,才叫做解脫。一般人面對可憐的事物,會起很多慈悲相的想法,只要是針對個人的都屬於差別相,差別相是很有限的!譬如有一個人很可憐,有一天你救了他,如果你救的是大惡之人,這裡面就會衍伸出許多問題來;為什麼說要跳脫差別相,進入一合相,就是這個道理。

    假設以這個房間來講,它的存在就是整個房間的存在,包括裡面的差別相他同時存在,這就是一合相的觀念。假設能進入一合相的觀念與境界,那很多問題就都能解決了;否則,差別相的問題永遠處理不完。譬如科學、醫學越來越發達,但因此而衍伸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,不是嗎?

    一合相是無法理解的,必須親自實證到一合相的境界,所以佛法才說「唯證方知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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