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祖壇經直解》付囑品第十 (1) 以對立之法說明佛法,為何只是方便?說一切法莫離自性

《六祖壇經直解》付囑品第十 (1) 以對立之法說明佛法,為何只是方便?說一切法莫離自性

《六祖壇經直解》付囑品第十|第 1 篇(共5 篇)

【引言】最後的教導

一位祖師在圓寂之前,會留下什麼?

付囑品第十,是《六祖壇經》的最後一品。

 

惠能大師召集十大弟子,

傳授說法的心要與方法——

三科法門、三十六對法。

 

這不是普通的教學技巧,

而是惠能留給後世弘法者的珍貴遺教:

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是方便;

但最終要超越對立,
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
 

惠能叮嚀:

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」

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——

即不失本宗。

 

【本篇摘要】

核心見地:

說一切法莫離自性。

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
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
 

關鍵概念:

三科法門與三十六對法——

說法的基本架構。

 

實踐心要:

依法修行,無住相法施。

不立文字,是不著文字相,

並非不使用文字。

 

修持目標:

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

即不失本宗。

 

心法要義:

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」

——說一切法之時,皆要不離自性,才合乎法度。現象界本身是對立的,如空與有、體與相、明與暗。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然而,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
 

一、惠能付囑十大弟子

惠能大師召集十大弟子,

傳授說法的心要與方法。

 

吾今教汝說法,不失本宗

「師一日喚門人法海、志誠、法達、神會、智常、智通、志徹、志道、法珍、法如等,曰:『汝等不同餘人,吾滅度後,各為一方師,吾今教汝說法,不失本宗。』『先須舉三科法門,動用三十六對。出沒即離兩邊,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』」

 

惠能大師有一天召喚門人——

法海、志誠、法達、神會、智常、智通、

志徹、志道、法珍、法如等十大弟子,

說:「你們不同於其他的弟子,

因為在我滅度之後,

你們都要獨自弘化一方,

現在我教你們應如何說法,

才不會有失本門之宗趣。」

 

「首先應舉述三科法門,

再運用三十六種對立之法。

講三科法門,才能讓眾生了解宗趣;

至於中道、中觀之論,

則在於說一切法之時,

皆要不離自性,才合乎法度。」

 

所謂對立之法,

即是阿毗達摩,現象是對立的。

譬如,神秀與惠能的偈就是一種對立之法,

空與有是對立之法,體與相是對立之法。

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

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

 

現在的佛教界,講的幾乎都是對立之法,

談論現象的比較多,

因為眾生比較容易了解,

因而論及「體」的部分比較少。

其實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
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
 

究竟二法盡除,自性自然顯現

「『忽有人問汝法,出語盡雙,皆取對法,來去相因;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』」

 

『若是有人問你們佛法,

回答之時盡量以對比之詞、

對立之法來回答;

對立之法是相互為因的。

若是有一天此兩邊的對立能夠全部除去時,

自性自然就能顯現。』

二、三科法門

惠能詳細解說三科法門的內涵。

 

陰、界、入

「『三科法門者,「陰、界、入」也。陰是五陰,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是也。入是十二入,外六塵,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」,內六門,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是也。界是十八界,「六塵、六門、六識」是也。』」

 

『所謂三科法門,就是陰、界、入。

陰就是五陰,就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
入就是十二入,

即外六塵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;

以及內六門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

界就是十八界,即六塵、六門、六識。』

 

一般來說,弘法者大致可分為三種:

一是已證道者,一切皆由自性流露而出,

其所講的內容本身就是經典。

二是博學多聞者。

三是講怪力亂神者。

末法時期的眾生,貪求神通、感應者多,

這也是因為本身的福報不夠所致!

 

含藏識與轉識

「『自性能含萬法,名含藏識。若起思量,即是轉識。生六識、出六門、見六塵。如是一十八界,皆從自性起「用」。』」

 

『自性能包含法界的一切萬相萬物,

所以稱為含藏識。

自性即是空性、佛性、法性;

住自性而以意識為用,

也就是以自性為主,以意識為從,

稱之為轉識。

此時,六識的生起、

出六根門頭、接觸六塵,

這十八界都是由自性而起「用」。』

 

倘以自性為主,即是自性起用,
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稱之為「覺」;

倘以意識為主,稱之為「迷」。

 

眾生用與佛用

「『自性若邪,起十八邪;自性若正,起十八正。含「惡用」即「眾生用」,「善用」即「佛用」。「用」由何等,由自性有。』」

 

『若是沒有住自性佛位,

而以意識為用,即是邪,就會起十八邪;
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即是正,

就會起十八正。

 

若尚未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來用,

就是「眾生用」;
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

就是「佛用」。

用,是從何而來?皆是由自性所起用的。』

三、三十六對法

惠能詳細列舉三十六對法。

 

無情五對

「『對法外境。無情五對:「天與地對、日與月對、明與暗對、陰與陽對、水與火對;此是五對也。」』」

 

『用,是指於現象界而用;

如果沒有現象界,如何去用呢?

所以現象界的一切諸法可分為三十六對。

 

對於法界萬相的外境、外相而言,

有無情五對:

就是天與地相對、日與月相對、

明與暗相對、陰與陽相對、水與火相對。』

 

法相語言十二對

「『法相語言十二對:語與法對、有與無對、有色與無色對、有相與無相對、有漏與無漏對、色與空對、動與靜對、清與濁對、凡與聖對、僧與俗對、老與少對、大與小對;此是十二對也。』」

 

『在法界萬相合於語言方面,

有法相語言十二對:

就是語與法相對、有與無相對、

有色與無色相對、有相與無相相對、

有漏與無漏相對、色與空相對、

動與靜相對、清與濁相對、凡與聖相對、

僧與俗相對、老與少相對、大與小相對。』

 

自性起用十九對

「『自性起用十九對:長與短對、邪與正對、癡與慧對、愚與智對、亂與定對、慈與毒對、戒與非對、直與曲對、實與虛對、險與平對、煩惱與菩提對、常與無常對、悲與害對、喜與嗔對、捨與慳對、進與退對、生與滅對、法身與色身對、化身與報身對;此是十九對也。』」

 

『在自性起用方面有十九對法:

長與短相對、邪與正相對、癡與慧相對、

愚與智相對、亂與定相對、慈與毒相對、

戒與非相對、直與曲相對、實與虛相對、

險與平相對、煩惱與菩提相對、

常與無常相對、悲與害相對、喜與嗔相對、

捨與慳相對、進與退相對、生與滅相對、

法身與色身相對、化身與報身相對。』

 

道貫一切經法

「師言:『此三十六對法,若解用,即道貫一切經法,出入即離兩邊。自性動用,共人言語,外於相離相,內於空離空。若全著相,即長邪見;若全執空,即長無明。』」

 

惠能說:

「此三十六種對立之法,

如果能真正地了解與靈活運用,

就能融會貫通所有的佛法、佛經,

果能如此,就能不落兩邊,

符合中道、中觀的思想觀念。

 

真正的自性起用,和人言談時,

都能夠心外無境,心內無念;

倘若無法如此,就是著相,就會增長邪見;

若是著空,就會增長無明。」

四、不立文字的真義

惠能解釋「不立文字」的真正涵義。

 

不要謗經!罪障無數

「執空之人,有謗經,直言不用文字』;既云不用文字,人亦不合語言,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。又云『直道不立文字』;即此『不立』兩字,亦是文字。見人所說,便即謗他言著文字。汝等須知!自迷猶可,又謗佛經。不要謗經!罪障無數!」

 

「著空的人,往往誹謗佛經,

竟說『不用文字』;

既然說不需藉用文字來講經說法,

那麼人也不需要有語言來作溝通了,

因為語言本身也是一種文字相。

 

著空的人又說:

真正的道是不立文字的

其實就這不立兩個字,本身也是文字。

著空的人,見到他人講經說法,

往往誹謗他人是著在文字相。

 

你們要知道!

自己迷惑尚無大礙,竟又誹謗佛經。

千萬不可謗經!這罪業是無量無盡的!」

 
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

並非全然的不使用文字。

 
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不是全然的不用文字;

若透過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
而能夠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
這就是「不著文字相」。

 

倘若藉由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
還是無法了解佛之本懷,

就是著在文字相,就是謗佛。

 

如果認為他人以言語或文字在講經說法,

就是著文字相,

殊不知,

當自己在說他人「著」在文字相時,

自己也執著於「文字相」裡。

 

累劫不可見性

「『若著相於外,而作法求真;或廣立道場,說有無之過患,如是之人,累劫不可見性。』」

 

『若是外著於相,起意識作用,

而造作各種的方法來求得真心、本心;

或是廣設道場,演說有、無對立法之過患,

像這樣的人,即使是歷時多劫,

也不可能見性。』

 

因為外著於相的人,自己尚未解脫、證道,

是無法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
又往往誹謗經典,

這樣的人想要弘揚佛法,

教導眾生解脫、證道,

是了不可得的!

 

五、依法修行,不失本宗

惠能教導弟子如何依法修行。

 

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

「『但聽依法修行,又莫百物不思,而於道性窒礙!若聽說不修,令人反生邪念。但依法修行,無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,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即不失本宗。』」

 

『只要能聽真正法,依法修行,

又能在見地上多多提昇,

而不光是在「不動意識」方面下功夫,

那麼自然不會阻礙道性的增長!

 

若光是聽人說法而不實際依法修行,

反而會令自己生起更多的邪念。

只要你們能依法認真去修行,

說法時能做到「不住相」法布施就可以了。

 

你們若能悟解以上所說,

那麼依這樣去說,依這樣去用,

依這樣去行,依這樣去做,

就能不失本門的宗旨了。』

 

中道之義

「『若有人問汝義,問有,將無對;問無,將有對;問凡,以聖對;問聖,以凡對;二道相因,生中道義。如一問一對,餘問一依此作,即不失理也。』」

 

『若是有人問起佛法義理,

他問「有」,就以「無」來對答;

他問「無」,就以「有」來對答;

他問「凡」,就以「聖」來對答;

他問「聖」,就以「凡」來對答。

二者相互為因且離二邊,這就是中道之義。

如此一問一答,其他的問題也依此來作答,

就能不失法理了。』

 

「『設有人問:「何名為暗?」答云:「明是因,暗是緣,明沒則暗,以明顯暗,以暗顯明,來去相因,成中道義。」餘問悉皆如此。汝等於後傳法,依此轉相教授,勿失宗旨!』」

 

『若是有人問:「暗是何義?」

可回答:「明是暗的因,暗是明的緣,

明滅則暗生;

以光明來顯現出黑暗,

以黑暗來顯現出光明,

來來去去相互為因,這就是中道之義。」

其餘的問題,都可如此回答。

你們今後宏傳本門之法,

要依此轉相教導傳授,

切勿失卻本門之宗旨!』

 

以上是惠能教導門人

以現象來表達中道之義,

而真正的中道實相,

實非語言、文字所能及,

此乃實證之聖境界。

【修行要點】

• 出語盡雙,來去相因:

與人論法時,以對立之法相互為因來回答;

兩邊對立全部除去時,自性自然顯現。

 

• 住自性,以意識為用:

以自性為主、意識為從,
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即是「佛用」。

 

• 不著文字相,切勿謗經:

透過佛經文字而能了解佛之本懷,

即是不著文字相;執空謗經,罪障無數。

 

• 見地與實修並進:

光聽不修,反生邪念;

莫百物不思,而於道性窒礙。

 

【重點整理】

關鍵概念

要義

三科法門

陰(五陰)、界(十八界)、入(十二入)。

三十六對法

無情五對、法相語言十二對、自性起用十九對。

含藏識

自性能包含法界的一切萬相萬物。

轉識

住自性而以意識為用,以自性為主,以意識為從。

中道之義

二道相因,離二邊,不著相亦不著空。

 

【常見提問 FAQ】

Q1:什麼是「三十六對法」?為什麼要用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?

三十六對法分為三類:

無情五對

(天地、日月、明暗、陰陽、水火)、

法相語言十二對、自性起用十九對。

 

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

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

但最終要超越對立,
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
 

Q2:「不立文字」是什麼意思?
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

並非全然的不使用文字。

 

若透過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
而能夠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
這就是「不著文字相」。

若還是無法了解佛之本懷,

就是著在文字相。

 

Q3:「眾生用」與「佛用」有何不同?

若尚未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來用,

就是「眾生用」;
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

就是「佛用」。

 

倘以自性為主,即是自性起用,
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稱之為「覺」;

倘以意識為主,稱之為「迷」。

 

【結語】說一切法莫離自性

惠能教導三十六對法,

不是要弟子執著於對立,

而是藉由對立之法,讓眾生容易了解佛法。

 

然而,真正的修行,是超越對立——

不著相,亦不著空;

不落有,亦不落無。

 

當兩邊的對立能夠全部除去時,

自性自然顯現。

這才是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」的真義。

 

說法如此,修行亦然——

放下對立的那一刻,

自性,自然顯現。

 

下一篇預告:

付囑品第十|第 2 篇(共 5 篇)

衣缽為何不再傳?惠能預告入滅,說「真假動靜偈」

 

下一篇,我們將探討:

- 惠能預告入滅,神會為何不哭泣?

- 什麼是「真假動靜偈」?

- 衣缽為何不再傳?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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