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祖壇經直解》付囑品第十|第 1 篇(共5 篇)
【引言】最後的教導
一位祖師在圓寂之前,會留下什麼?
付囑品第十,是《六祖壇經》的最後一品。
惠能大師召集十大弟子,
傳授說法的心要與方法——
三科法門、三十六對法。
這不是普通的教學技巧,
而是惠能留給後世弘法者的珍貴遺教:
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是方便;
但最終要超越對立,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惠能叮嚀:
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」
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——
即不失本宗。
【本篇摘要】
• 核心見地:
說一切法莫離自性。
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• 關鍵概念:
三科法門與三十六對法——
說法的基本架構。
• 實踐心要:
依法修行,無住相法施。
不立文字,是不著文字相,
並非不使用文字。
• 修持目標:
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
即不失本宗。
◈ 心法要義:
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」
——說一切法之時,皆要不離自性,才合乎法度。現象界本身是對立的,如空與有、體與相、明與暗。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然而,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一、惠能付囑十大弟子
惠能大師召集十大弟子,
傳授說法的心要與方法。
▍吾今教汝說法,不失本宗
「師一日喚門人法海、志誠、法達、神會、智常、智通、志徹、志道、法珍、法如等,曰:『汝等不同餘人,吾滅度後,各為一方師,吾今教汝說法,不失本宗。』『先須舉三科法門,動用三十六對。出沒即離兩邊,說一切法莫離自性!』」
惠能大師有一天召喚門人——
法海、志誠、法達、神會、智常、智通、
志徹、志道、法珍、法如等十大弟子,
說:「你們不同於其他的弟子,
因為在我滅度之後,
你們都要獨自弘化一方,
現在我教你們應如何說法,
才不會有失本門之宗趣。」
「首先應舉述三科法門,
再運用三十六種對立之法。
講三科法門,才能讓眾生了解宗趣;
至於中道、中觀之論,
則在於說一切法之時,
皆要不離自性,才合乎法度。」
所謂對立之法,
即是阿毗達摩,現象是對立的。
譬如,神秀與惠能的偈就是一種對立之法,
空與有是對立之法,體與相是對立之法。
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
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
現在的佛教界,講的幾乎都是對立之法,
談論現象的比較多,
因為眾生比較容易了解,
因而論及「體」的部分比較少。
其實談論佛法應超越對立,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▍究竟二法盡除,自性自然顯現
「『忽有人問汝法,出語盡雙,皆取對法,來去相因;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』」
『若是有人問你們佛法,
回答之時盡量以對比之詞、
對立之法來回答;
對立之法是相互為因的。
若是有一天此兩邊的對立能夠全部除去時,
自性自然就能顯現。』

二、三科法門
惠能詳細解說三科法門的內涵。
▍陰、界、入
「『三科法門者,「陰、界、入」也。陰是五陰,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是也。入是十二入,外六塵,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」,內六門,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是也。界是十八界,「六塵、六門、六識」是也。』」
『所謂三科法門,就是陰、界、入。
陰就是五陰,就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入就是十二入,
即外六塵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;
以及內六門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
界就是十八界,即六塵、六門、六識。』
一般來說,弘法者大致可分為三種:
一是已證道者,一切皆由自性流露而出,
其所講的內容本身就是經典。
二是博學多聞者。
三是講怪力亂神者。
末法時期的眾生,貪求神通、感應者多,
這也是因為本身的福報不夠所致!
▍含藏識與轉識
「『自性能含萬法,名含藏識。若起思量,即是轉識。生六識、出六門、見六塵。如是一十八界,皆從自性起「用」。』」
『自性能包含法界的一切萬相萬物,
所以稱為含藏識。
自性即是空性、佛性、法性;
住自性而以意識為用,
也就是以自性為主,以意識為從,
稱之為轉識。
此時,六識的生起、
出六根門頭、接觸六塵,
這十八界都是由自性而起「用」。』
倘以自性為主,即是自性起用,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稱之為「覺」;
倘以意識為主,稱之為「迷」。
▍眾生用與佛用
「『自性若邪,起十八邪;自性若正,起十八正。含「惡用」即「眾生用」,「善用」即「佛用」。「用」由何等,由自性有。』」
『若是沒有住自性佛位,
而以意識為用,即是邪,就會起十八邪;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即是正,
就會起十八正。
若尚未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來用,
就是「眾生用」;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
就是「佛用」。
用,是從何而來?皆是由自性所起用的。』

三、三十六對法
惠能詳細列舉三十六對法。
▍無情五對
「『對法外境。無情五對:「天與地對、日與月對、明與暗對、陰與陽對、水與火對;此是五對也。」』」
『用,是指於現象界而用;
如果沒有現象界,如何去用呢?
所以現象界的一切諸法可分為三十六對。
對於法界萬相的外境、外相而言,
有無情五對:
就是天與地相對、日與月相對、
明與暗相對、陰與陽相對、水與火相對。』
▍法相語言十二對
「『法相語言十二對:語與法對、有與無對、有色與無色對、有相與無相對、有漏與無漏對、色與空對、動與靜對、清與濁對、凡與聖對、僧與俗對、老與少對、大與小對;此是十二對也。』」
『在法界萬相合於語言方面,
有法相語言十二對:
就是語與法相對、有與無相對、
有色與無色相對、有相與無相相對、
有漏與無漏相對、色與空相對、
動與靜相對、清與濁相對、凡與聖相對、
僧與俗相對、老與少相對、大與小相對。』
▍自性起用十九對
「『自性起用十九對:長與短對、邪與正對、癡與慧對、愚與智對、亂與定對、慈與毒對、戒與非對、直與曲對、實與虛對、險與平對、煩惱與菩提對、常與無常對、悲與害對、喜與嗔對、捨與慳對、進與退對、生與滅對、法身與色身對、化身與報身對;此是十九對也。』」
『在自性起用方面有十九對法:
長與短相對、邪與正相對、癡與慧相對、
愚與智相對、亂與定相對、慈與毒相對、
戒與非相對、直與曲相對、實與虛相對、
險與平相對、煩惱與菩提相對、
常與無常相對、悲與害相對、喜與嗔相對、
捨與慳相對、進與退相對、生與滅相對、
法身與色身相對、化身與報身相對。』
▍道貫一切經法
「師言:『此三十六對法,若解用,即道貫一切經法,出入即離兩邊。自性動用,共人言語,外於相離相,內於空離空。若全著相,即長邪見;若全執空,即長無明。』」
惠能說:
「此三十六種對立之法,
如果能真正地了解與靈活運用,
就能融會貫通所有的佛法、佛經,
果能如此,就能不落兩邊,
符合中道、中觀的思想觀念。
真正的自性起用,和人言談時,
都能夠心外無境,心內無念;
倘若無法如此,就是著相,就會增長邪見;
若是著空,就會增長無明。」

四、不立文字的真義
惠能解釋「不立文字」的真正涵義。
▍不要謗經!罪障無數
「執空之人,有謗經,直言『不用文字』;既云不用文字,人亦不合語言,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。又云『直道不立文字』;即此『不立』兩字,亦是文字。見人所說,便即謗他言著文字。汝等須知!自迷猶可,又謗佛經。不要謗經!罪障無數!」
「著空的人,往往誹謗佛經,
竟說『不用文字』;
既然說不需藉用文字來講經說法,
那麼人也不需要有語言來作溝通了,
因為語言本身也是一種文字相。
著空的人又說:
『真正的道是不立文字的』,
其實就這『不立』兩個字,本身也是文字。
著空的人,見到他人講經說法,
往往誹謗他人是著在文字相。
你們要知道!
自己迷惑尚無大礙,竟又誹謗佛經。
千萬不可謗經!這罪業是無量無盡的!」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
並非全然的不使用文字。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不是全然的不用文字;
若透過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而能夠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這就是「不著文字相」。
倘若藉由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還是無法了解佛之本懷,
就是著在文字相,就是謗佛。
如果認為他人以言語或文字在講經說法,
就是著文字相,
殊不知,
當自己在說他人「著」在文字相時,
自己也執著於「文字相」裡。
▍累劫不可見性
「『若著相於外,而作法求真;或廣立道場,說有無之過患,如是之人,累劫不可見性。』」
『若是外著於相,起意識作用,
而造作各種的方法來求得真心、本心;
或是廣設道場,演說有、無對立法之過患,
像這樣的人,即使是歷時多劫,
也不可能見性。』
因為外著於相的人,自己尚未解脫、證道,
是無法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又往往誹謗經典,
這樣的人想要弘揚佛法,
教導眾生解脫、證道,
是了不可得的!
五、依法修行,不失本宗
惠能教導弟子如何依法修行。
▍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
「『但聽依法修行,又莫百物不思,而於道性窒礙!若聽說不修,令人反生邪念。但依法修行,無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,依此說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即不失本宗。』」
『只要能聽真正法,依法修行,
又能在見地上多多提昇,
而不光是在「不動意識」方面下功夫,
那麼自然不會阻礙道性的增長!
若光是聽人說法而不實際依法修行,
反而會令自己生起更多的邪念。
只要你們能依法認真去修行,
說法時能做到「不住相」法布施就可以了。
你們若能悟解以上所說,
那麼依這樣去說,依這樣去用,
依這樣去行,依這樣去做,
就能不失本門的宗旨了。』
▍中道之義
「『若有人問汝義,問有,將無對;問無,將有對;問凡,以聖對;問聖,以凡對;二道相因,生中道義。如一問一對,餘問一依此作,即不失理也。』」
『若是有人問起佛法義理,
他問「有」,就以「無」來對答;
他問「無」,就以「有」來對答;
他問「凡」,就以「聖」來對答;
他問「聖」,就以「凡」來對答。
二者相互為因且離二邊,這就是中道之義。
如此一問一答,其他的問題也依此來作答,
就能不失法理了。』
「『設有人問:「何名為暗?」答云:「明是因,暗是緣,明沒則暗,以明顯暗,以暗顯明,來去相因,成中道義。」餘問悉皆如此。汝等於後傳法,依此轉相教授,勿失宗旨!』」
『若是有人問:「暗是何義?」
可回答:「明是暗的因,暗是明的緣,
明滅則暗生;
以光明來顯現出黑暗,
以黑暗來顯現出光明,
來來去去相互為因,這就是中道之義。」
其餘的問題,都可如此回答。
你們今後宏傳本門之法,
要依此轉相教導傳授,
切勿失卻本門之宗旨!』
以上是惠能教導門人
以現象來表達中道之義,
而真正的中道實相,
實非語言、文字所能及,
此乃實證之聖境界。

【修行要點】 |
• 出語盡雙,來去相因:
與人論法時,以對立之法相互為因來回答;
兩邊對立全部除去時,自性自然顯現。
• 住自性,以意識為用:
以自性為主、意識為從,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即是「佛用」。
• 不著文字相,切勿謗經:
透過佛經文字而能了解佛之本懷,
即是不著文字相;執空謗經,罪障無數。
• 見地與實修並進:
光聽不修,反生邪念;
莫百物不思,而於道性窒礙。
【重點整理】
|
關鍵概念 |
要義 |
|
三科法門 |
陰(五陰)、界(十八界)、入(十二入)。 |
|
三十六對法 |
無情五對、法相語言十二對、自性起用十九對。 |
|
含藏識 |
自性能包含法界的一切萬相萬物。 |
|
轉識 |
住自性而以意識為用,以自性為主,以意識為從。 |
|
中道之義 |
二道相因,離二邊,不著相亦不著空。 |
【常見提問 FAQ】
Q1:什麼是「三十六對法」?為什麼要用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?
三十六對法分為三類:
無情五對
(天地、日月、明暗、陰陽、水火)、
法相語言十二對、自性起用十九對。
站在眾生的角度,以對立之法來說明佛法,
是比較容易了解的。
但最終要超越對立,
以體為主,才能合乎中道。
Q2:「不立文字」是什麼意思?
禪宗所說的「不立文字」,
是說「不著文字相」,
並非全然的不使用文字。
若透過佛經、佛法上的文字,
而能夠真正了解佛之本懷,
這就是「不著文字相」。
若還是無法了解佛之本懷,
就是著在文字相。
Q3:「眾生用」與「佛用」有何不同?
若尚未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來用,
就是「眾生用」;
若是住自性佛位,而以意識為用,
就是「佛用」。
倘以自性為主,即是自性起用,
當下清清楚楚、了了分明,稱之為「覺」;
倘以意識為主,稱之為「迷」。
【結語】說一切法莫離自性
惠能教導三十六對法,
不是要弟子執著於對立,
而是藉由對立之法,讓眾生容易了解佛法。
然而,真正的修行,是超越對立——
不著相,亦不著空;
不落有,亦不落無。
當兩邊的對立能夠全部除去時,
自性自然顯現。
這才是「說一切法莫離自性」的真義。
說法如此,修行亦然——
放下對立的那一刻,
自性,自然顯現。
▶ 下一篇預告:
付囑品第十|第 2 篇(共 5 篇)
衣缽為何不再傳?惠能預告入滅,說「真假動靜偈」
下一篇,我們將探討:
- 惠能預告入滅,神會為何不哭泣?
- 什麼是「真假動靜偈」?
- 衣缽為何不再傳?